经济适用住房由严格控制套型面积。经济适用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建筑面积60平方米。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基本标准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部分的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经济适用住房是提供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的性住房。
1、确认自己满足上述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后,。申请人可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进行咨询,了解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各地条件会有所不同)。
2、准备材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准备:申请表、申购表、收入证明、居住证明、婚姻证明、户口簿、身份证、产权证明(夫妻双方户口本上地址)。
3、提交材料。将准备齐全的材料提交到(乡镇)办理部门,经过对提交材料进行查验,符合受理条件的可领取受理回执单。
4、等待审核。受理申请后,(乡镇)会通过审核材料、邻里访问、入户调查、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初审,经审核无误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由(乡镇)办理部门将材料报送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中心进行复审。
5、领取凭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可领取《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审查结果通知书》。
6、选购住房。申请人在了解可供选择的房源各方面情况后,凭《经济适用住房购房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选择,否则视为放弃。
7、办理准购证。选房后,凭选房确认书、身份证、购房通知书到房改办办理准购证。
8、办理购房手续。申请人持住房准购证到所购住房的开发商办理购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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