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合同补充条款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补充协议的当事人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严格一致;2、补充协议的形式应当与原合同一样完备;3、严格防止与原合同发生内容矛盾。 法律规定,合同补充条款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应当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如果仍以主合同的原条款为准执行,则补充合同存在没有意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补充合同的书写应当包含:补充协议应当包含合同中没有约定、约定不明确或者容易发生纠纷的部分进行补充,提前约定好具体违约责任。补充协议的具体内容要根据主合同的性质和合同相对方协商的结果为准。补充协议的当事人应与原合同的当事人严格一致;补充协议的形式应与原合同一样完备;也应当严格防止与原合同发生内容矛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1种观点: 合同和补充协议的区别:合同是补充协议订立的基础,约定的是主要的权利义务条款;而补充协议是对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的补充,约定的一般不是主要的条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2种观点: 合同签完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是能加补充协议的。若在合同签完后,当事人对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订立补充协议,经协商一致,内容真实合法的,则补充协议是有效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合同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合同履行过程新发生的情况而另外进行的约定。1、补充协议的内容应当是主合同的非主要内容,也可以说是非主要条款。如果是主合同的主要条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主合同不成立也不生效,那么谈不上“协议补充”。此时,“补充协议”没有存在的前提。2、当事人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必备条款达成的协议,不是“补充协议”而是一个“新协议”,对“新协议”中的非主要条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才有“补充协议”存在的前提和基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1种观点: 合同和补充协议的区别:合同是补充协议订立的基础,约定的是主要的权利义务条款;而补充协议是对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的补充,约定的一般不是主要的条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2种观点: 一、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关系是什么1、原合同与补充协议之间是主从关系。原合同的合同是主合同,补充协议是从合同。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二、补充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什么补充合同的法律效力是:1、如果主合同有效的,补充合同是依法订立的,补充合同有效;2、另外补充合同可履行的,主合同无效不影响其效力的,补充合同也是有效的。
第3种观点: 合同补充协议书有效的方法如下:1、主合同编号以及主合同中甲乙双方,要写清甲乙双方的基本信息,应当注明的内容要全面清楚,要与原合同的甲乙双方严格一致;2、注明签订补充协议的原因,要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并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3、变更主合同条款的内容要写清,写明具体变更的条款;4、最后要有甲方和乙方签字盖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百六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出现补充协议的情形有哪些1、原协议遗漏的事项进行补充;2、原协议约定不明确需要补充明确;3、修改、变更原协议的内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合同补充协议范本:合同补充协议书 合同编号:甲方(全称):乙方(全称):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合同编号为的《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鉴于:(原因)。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公章)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 月 日 年 月 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第2种观点: 合同和补充协议的区别:合同是补充协议订立的基础,约定的是主要的权利义务条款;而补充协议是对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的补充,约定的一般不是主要的条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3种观点: 工程补充协议格式范本:1、 写明具体补充的内容;2、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3、 此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合同补充协议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主合同已经实际履行,主合同及补充协议均有效。主合同尚未生效,补充协议内容可履行的,补充协议有效;不能履行的,效力待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第1种观点: 合同补充协议书有效的方法如下:1、主合同编号以及主合同中甲乙双方,要写清甲乙双方的基本信息,应当注明的内容要全面清楚,要与原合同的甲乙双方严格一致;2、注明签订补充协议的原因,要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并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3、变更主合同条款的内容要写清,写明具体变更的条款;4、最后要有甲方和乙方签字盖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百六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出现补充协议的情形有哪些1、原协议遗漏的事项进行补充;2、原协议约定不明确需要补充明确;3、修改、变更原协议的内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补充协议和原协议一样,都应当是双方自愿签署的,一方无权强迫另外一方必须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确认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和普通的协议(或合同)一样,只要双方签字或盖章协议就具有效力,通常而言并不需要公证。补充协议的写作没有固定的格式,写作的关键点在于表达的要清楚明白,避免歧义就可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3种观点: 合同补充条款:1、合同编号;2、甲方;3、乙方;4、鉴于,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5、协议内容变更部分为。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应明确约定,补充协议的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但是原合同明确约定不得变更的,补充协议条款的变更不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应明确约定,补充协议的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但是原合同明确约定不得变更的,补充协议条款的变更不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合同到期了公司不续签了赔偿标准 公合同到期了公司不续签的赔偿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用人单位不续签的按照每工作年1个月工资赔偿,个人不续签的没有赔偿。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用人单位要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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