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空白罪状,是指条文没有直接地规定某一犯罪构成的特征,而是指明确定该罪构成需要参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比如刑法第325条第1款规定:“违法文物保规,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该条款仅指明在确定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的构成特征时应当参照文物保规的规定,而没有直接、具体描述该罪的特征,因此属于空白罪状。对空白罪状必须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相结合,才能够正确的认定该种犯罪的特征。在我国刑法中,空白罪状占有相当大的比重,究其原因,主要有两点。第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往往内容较多,而为了保证刑法条文的相对简练,不便对其特征作出具体表述;第二,空白罪状所包含的其他法律、法规对社会发展变化的反应较快,从而可以使刑法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适应飞快发展的社会的需要。一、基本的犯罪构成和标准的犯罪构成区别举例基本犯罪构成一般是单独犯和既遂犯,标准的犯罪构成是相对于派生的犯罪构成而言的,故意伤害罪也属于标准犯罪构成。基本犯罪构成是指“修正犯罪构成”的对称。刑法条文就某一具体犯罪的基本形态所规定的犯罪构成。以犯罪构成的形态为标准而划分的犯罪构成类型。基本犯罪构成一般是单独犯和既遂犯的犯罪构成,由刑法分则或专门的刑事法律加以规定,并且具体规定于罪刑式法条的罪状之中。标准的犯罪构成,又称的犯罪构成,是指符合刑法分则条文对具有标准的社会危害程度所规定的犯罪构成。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的故意伤害罪,就是故意伤害罪的标准犯罪构成。标准的犯罪构成是相对于派生的犯罪构成而言的,它是犯罪构成的基本形式。二、非法向外国人出售珍贵文物罪既遂量刑幅度?非法向外国人出售珍贵文物罪既遂量刑幅度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是指违反文物保规,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行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空白罪状:空白罪状,是指条文没有直接地规定某一犯罪构成的特征,而是指明确定该罪构成需要参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比如刑法第325条第1款规定:“违反文物保规,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该条款仅指明在确定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的构成特征时应当参照文物保规的规定,而没有直接、具体描述该罪的特征,因此属于空白罪状。对空白罪状必须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相结合,才能够正确的认定该种犯罪的特征。空白罪状最根本的特征是某种犯罪的具体特征(全部或者部分行为要件)需要参照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以下称参照依据)加以确定。空白罪状实际上是一种“立法授权”,即最高立法机关仅规定某种犯罪的罪名和法定刑,而将该犯罪的具体构成特征的全部或一部授予其他国家机关通过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来加以填补和充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五条 违反文物保规,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空白罪状指的是法律条文没有直接地规定某一犯罪构成的特征,而是指明确定该罪构成需要参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例如刑法分则中的非法持有、私藏支、弹药罪、重大飞行事故罪等,都是空白罪状。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违反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飞机坠毁或者人员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诬陷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诬陷罪全称为诬告,是指故意捏造犯罪事实,向、司法机关或者有关国家机关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一、诬告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诬告陷害他人,必须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如果不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而捏造事实诬告的,如以败坏他人名誉、阻止他人得到某种奖励或者提升等为目的而诬告他人有违法或不道德行为的,不构成本罪。2、捏造的事实必须是他人的犯罪事实,如果捏造的事实不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则不构成本罪。3、不仅捏造了他人的犯罪事实,而且将捏造的犯罪事实向有关机关进行了告发。4、诬告陷害的行为必须有明确的对象,如果行为人只是捏造了某种犯罪事实,向有关机关告发,并没有具体的告发对象,这种行为虽然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但并未直接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因此,也不构成本罪。5、诬告陷害行为,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这里的“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捏造的犯罪事实情 节严重、诬陷手段恶劣、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等。只要诬告陷害的行为符合以上条件,不论诬陷人动机如何,也不论被诬陷人是否受到 刑事处罚,都不影响本罪成立。二、诬告与的区别1、客体要件不同:诬告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侵犯的是公民的名誉。2、主观方面不同:诬告的目的是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目的是破坏他人名誉。3、客观行为不同:诬告是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通常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是捏造有损他人名誉的事实,散布于第三者或更多的人,但不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如果行为人虽然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但并不告发,而是私下散布,旨在损害他人名誉,就构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第3种观点: 1、客体要件:可以理解为诬陷他人的人身权利和司法部门的正常活动,也就是混淆视听假借司法部门达到诬陷他人的目的。此类案件可能导致司法部门错判冤假错案。2、客观要件:就是指随意捏造犯罪事实,无中生有张冠李戴的把他人的犯罪行为强加于他人。此类案件会严重影响他人名誉,导致司法部门追究莫须有的罪名,严重浪费纳税人的钱和国家资源。3、主体要件:可以理解为主体可以是一般人,即被害人只要到达国家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的,以达到构陷为目的。情节严重的例如:诬陷国家公务员会导致其执法犯法,这个时候就会从重进行处罚。4、主观要件:简单来说就是出于故意、恶意、蓄意诬陷他人,明知诬陷却恶意为之,一般来说多有报复或者其他利益行为。此类案件严重影响他人名誉,导致他人造成经济或精神损失。一、诬告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诬告陷害他人,必须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如果不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而捏造事实诬告的,如以败坏他人名誉、阻止他人得到某种奖励或者提升等为目的而诬告他人有违法或不道德行为的,不构成本罪。2、捏造的事实必须是他人的犯罪事实,如果捏造的事实不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则不构成本罪。3、不仅捏造了他人的犯罪事实,而且将捏造的犯罪事实向有关机关进行了告发。4、诬告陷害的行为必须有明确的对象,如果行为人只是捏造了某种犯罪事实,向有关机关告发,并没有具体的告发对象,这种行为虽然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但并未直接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因此,也不构成本罪。5、诬告陷害行为,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这里的“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捏造的犯罪事实情 节严重、诬陷手段恶劣、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等。只要诬告陷害的行为符合以上条件,不论诬陷人动机如何,也不论被诬陷人是否受到 刑事处罚,都不影响本罪成立。二、诬告与的区别1、客体要件不同:诬告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侵犯的是公民的名誉。2、主观方面不同:诬告的目的是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目的是破坏他人名誉。3、客观行为不同:诬告是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通常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是捏造有损他人名誉的事实,散布于第三者或更多的人,但不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如果行为人虽然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但并不告发,而是私下散布,旨在损害他人名誉,就构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第1种观点: 1、交通肇事罪2、故意伤害罪3、强奸罪4、非法拘禁罪5、抢劫罪6、盗窃罪7、诈骗罪8、抢夺罪9、职务侵占罪10、敲诈勒索罪11、妨害公务罪12、聚众斗殴罪13、寻衅滋事罪14、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15、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16、危险驾驶罪17、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18、集资诈骗罪19、信用卡诈骗罪20、合同诈骗罪21、非法持有毒品罪22、容留他人吸毒罪23、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一、犯罪刑事处罚标准1、刑事犯罪要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进行处罚。2、犯罪分子具有法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 、第六十二条二、刑事犯罪构成条件1、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数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数人。单位也可以成为犯罪主体。2、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结果具有的心理状态。犯罪主观方面的心理状态有两种,即故意和过失。在单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该单位对犯罪行为负有责任人员也同样具有主观心理状态。3、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如犯诈骗罪,犯罪人具有虚构事实、欺骗他人的行为。4、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是不同的,犯罪对象是犯罪行为所直接针对的对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修订 刑法 规定的 罪名 有413个,加上新增罪名9个,目前我国刑法共有罪名422个,其中, 过失犯罪 48个,占总数的11%;故意犯罪374个,占总数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盗窃罪(刑法第2条)交通肇事罪(刑法第133条第一款)危险驾驶罪(刑法第133条第二款)故意伤害罪(刑法第234条)诈骗罪(刑法第266条)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第一款)寻衅滋事罪(刑法第293条)强奸罪(刑法第236条)罪(刑法第303条第一款)开设赌场罪(刑法第303条第二款)重婚罪(刑法第25)容留他人吸毒罪(刑法第354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刑法第359条第一款)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法第347条)抢劫罪(刑法第263条)一、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1、根据最新的法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但由于我国各个省市的经济发展不平衡,因此具体的各省对合同诈骗罪数额的标准是有所不同的。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二、合同诈骗60万判几年1、合同诈骗60万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或者隐瞒,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掩饰,隐瞒犯罪如涉案金额较小,认罪态度较好的话可以免除处罚。如果涉案金额达到10万元以上,属于情节严重,数额巨大,将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通过帮助他人,隐瞒赃物等从中获利行为将从重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3种观点: 一、2022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立案标准是什么呢1、2022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立案标准是:(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2)一年内曾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的;(3)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客体要件。从一般客体来说,其犯罪客体为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具体客体,有人认为是“司法机关追索财物的正常活动”,也有人认为是“司法机关查明犯罪证明犯罪的活动”;2、客观要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客观方面包括“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窝藏,是指为犯罪分子提供藏匿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处所,有隐匿、保管的主观故意。转移,是指将犯罪分子搬动、运输其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窝藏和转移均要求其犯罪程度达到足以影响司法机关正常的查明犯罪、追缴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活动的程度,如在一个房间内的转移赃物行为不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客观行为;3、主体要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但是从理论上讲,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主体不包括上游犯罪实施人,即产生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行为实施人,而是帮助犯罪份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其他人。如果是上游犯罪行为人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行为,则属于在犯罪后对赃物的处理行为,在刑法理论上叫后续行为,为此前上游犯罪行为所吸收,不另行处罚。法人能够成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主体;4、主观要件。要求必须是一种明知,对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明知有两个方面必须注意:(1)明知的内容。应该是明知该物品可能是犯罪所得和犯罪所得收益,只要行为人知道该物品可能是犯罪所得时,就应当认定其主观上是明知,而不要求行为人必须明知该物品是什么具体的犯罪所得,是如何所得,该物品具体是什么物品,有何价值等;(2)明知的程度。行为人明知的程度必须达到知道是他人的犯罪所得或犯罪所得收益,而不能是一般违法所得。因而如果行为人只是知道该物品是他人违法所得,那么侵犯的将不再是司法秩序而是行政秩序,自然不应当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一规定,就是通常所说的“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的基本要求,就是在判定一个人是否犯罪以及判处何种刑罚,必须依照法律的明确规定,不能随意判案。具体说,只有法律将某一种行为明文规定为犯罪的,才能对这种行为定罪。判定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罪,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不 符合法律规定 的条件和要求的,不能任意解释、推测而定为有罪,并且在罪名的认定上也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法律规定是什么罪,就定什么罪。同时,对于犯罪的处罚,即判什么刑,也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量刑标准,轻罪轻判,重罪重判,不能轻罪重判,重罪轻判。另外,罪刑法定原则在法律的适用上,还有以下几个重要含义,一是时效原则,即认定某一行为 是否构成犯罪 ,必须以行为时的法律规定为准,有的行为,在当时法律并未规定为犯罪,但事后由于法律作了补充、修改,该行为被规定为犯罪,根据罪刑法定原则,不能用事后的法律去追究法律颁布前发生的行为。另一个含义是,对于刑法的规定,不能作出超越法律原则、界限和法律原意的解释,的司法解释必须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必须遵从法律的原意,不能创制法律。第三,罪刑法定原则应当严格禁止类推。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原则是相对封建社会的罪刑擅断而言的,确立这个原则,是现代刑事法律制度的一大进步。我国1979年制定的刑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罪刑法定原则,但仍然是以这一原则作为立法和执法基础的。鉴于当时实际情况,刑法中规定的犯罪比较少,而犯罪情况很复杂,可能出现一些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需要追究,而法律又没有规定的情况,因此,为了有利于同犯罪作斗争,原刑法在坚持实行罪刑法定原则的基础上,规定了有严格控制的类推制度,即对于刑法没有明文规定的犯罪,可以比照刑法最相类似的条文定罪判刑。原刑法对类推的规定,是严格在必须经最高人民核准的范围内,在实践中,最高人民掌握也非常严格,批准的类推案件极少。1979年刑法实施十几年来,我们在同犯罪作斗争方面不断积累经验,适时作出了一些补充规定,1997年新修订的刑法,对犯罪行为和处刑作了进一步明确、具体的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司法制度,推进依法治国,新修订的刑法取消了类推制度,明确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实行这个原则,对于防止司法工作人员滥用权力,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2种观点: 不违反。罪刑法定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没有明确规定为罪的,不属于犯罪,这是最基本的要求。空白罪状与罪行法定原则的关系如下:1、空白罪状的高度开放性必定带来很大的扩罪的可能性,它将犯罪的具体特征留给将来的参照依据去确定,而使现存的罪名变得十分模糊,这违背罪刑的确定性;2、空白罪状条文与罪刑明确性原则相违背。这主要表现在:空白罪状对参照依据指示不明确;3、对于空白罪状的参照依据,我国刑法规定不一,表述十分混乱。由于参照依据不明确,所以司法机关在适用时必然是无所是从,出现不统一的现象。其次,参照依据对具体犯罪构成要件规定不明确或者根本没有规定。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是什么?1、法定化,即犯罪和刑罚必须事先由法律作出明文规定,不允许法官自由擅断;2、实定化,即对于什么行为是犯罪和犯罪所产生的具体法律后果,都必须作出实体性的规定;3、明确化,即刑法条文必须文字清晰,意思确切,不得含糊其词或模棱两可。空白罪状的存在等于将犯罪特征的界定交给非刑法的法律或者法规,削弱了国民对刑法规范的预测性,与罪刑法定原则有龃龉之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3种观点: 空白罪状与罪行法定原则的关系如下:1、空白罪状的高度开放性必定带来很大的扩罪的可能性,它将犯罪的具体特征留给将来的参照依据去确定,而使现存的罪名变得十分模糊,这违背罪刑的确定性;2、空白罪状条文与罪刑明确性原则相违背。这主要表现在:空白罪状对参照依据指示不明确;3、对于空白罪状的参照依据,我国刑法规定不一,表述十分混乱。由于参照依据不明确,所以司法机关在适用时必然是无所是从,出现不统一的现象。其次,参照依据对具体犯罪构成要件规定不明确或者根本没有规定。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是:1、法定化,即犯罪和刑罚必须事先由法律作出明文规定,不允许法官自由擅断;2、实定化,即对于什么行为是犯罪和犯罪所产生的具体法律后果,都必须作出实体性的规定;3、明确化,即刑法条文必须文字清晰,意思确切,不得含糊其词或模棱两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条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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