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
1.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继续执行5%至12%的缴存比例,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
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
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8221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32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624元。
自2021年8月1日起,新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计算借款申请人贷款金额所使用的月基本生活费标准按1624元执行。
年度缴费基数申报(跨年清册核定)新增社保申报渠道,推荐缴存单位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申报“五险一金”年度缴费基数,实现一次性办理。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gjj.beijing.gov.cn/)及业务柜台的原申报渠道照常运行。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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