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最低标准按照3613元/月确定;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最低标准按4713元/月确定。
公积金按照2409元做为最低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613×16%=578元;个人:3142×8%=2元。
医疗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5557×8%=556元;个人:5557×2%=111元。
失业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613×0.8%=29元;个人:36×0.2%=7元。
生育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5557×0.8%=44元;个人:不用交。
工伤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根据行业确定;个人:不用交。
住房公积金最低缴费金额:单位:2409×12%=2元;个人:2409×12%=2元。
个人五险一金最低缴费金额=2+111+7+5+3=300元
单位五险一金最低缴费金额=578+556+29+9+44+300=1517元
【法律依据】:
《关于调整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有关事宜的公告》
第一项 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7786元,具体缴存比例对应月缴存额上限见附表。
第二项 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20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5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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