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种粮直补:财政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安排补贴资金140.5亿。 2、农资综合补贴:财政继续实行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种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第三条 :国家把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首位。
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是:建立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不断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确保农产品供应和质量,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生活改善的需求,提高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缩小城乡差别和区域差别,建设富裕、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逐步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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