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诉讼了需要积极配合,如果不符合管辖规定,可以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当事人需要看对方的诉讼请求是否合法,并结合其诉讼的事实与理由进行答辩,同时结合相关证据,将答辩状及证据的复印件提交诉讼的人民,积极应诉,配合各项工作安排,签收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提交答辩状,收集、提交证据,按时参加开庭。
被起诉了需要准备:
1、正本一份,副本按原告人数提供;答辩状由被告亲笔签名或盖章,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2、被告主体资格资料:被告是公民的,应提供本身份证复印件。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被告委托律师代为应诉人的,应向代理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并注明是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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