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调解不成应当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员对双方进行调解不成功的,应对双方下达裁决书。双方领取裁决书15天内不服的,可以起诉到当地人民,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生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
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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