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主要程序包括申请离婚、初审、离婚冷静期、审查和登记发证。双方需签署《离婚协议》,申请离婚后经过初审,进入30天的离婚冷静期,期满后进行审查并申请发放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根据规范审核后,颁发《离婚证》。
法律分析
双方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协商一致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但离婚要经历离婚冷静期,并不能立马拿到离婚证。
协议离婚的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请离婚。夫妻双方带上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签署《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办公场所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初审。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初审,认为满足离婚条件的,出具《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三、离婚冷静期。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男女双方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均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带着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五、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员按工作规范登记发给《离婚证》。
拓展延伸
离婚程序中,双方达成一致后是否能立即领取离婚证?
在离婚程序中,如果双方达成一致并同意离婚,是否能立即领取离婚证取决于当地的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在某些地区,一旦双方达成一致,可以立即领取离婚证;而在其他地区,可能需要等待一定的时间或完成一系列手续后才能领取离婚证。因此,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或民政部门,了解具体的程序和时间要求。他们会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为您提供准确的指导和建议,以确保您能够顺利完成离婚程序并领取离婚证。
结语
离婚程序的具体步骤根据当地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在双方达成一致并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是否能立即领取离婚证取决于当地的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或民政部门,了解具体的程序和时间要求,以确保您能够顺利完成离婚程序并领取离婚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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