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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申请书 篇12

来源:无忧教育


  我是XX村(居)民,名叫,丈夫名叫,我二人于结婚,第一个孩子生于XX年XX月,符合《计划生育条例》,特申请生育二胎,请予以批准。

  为了适应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进程,我国司法机关对之前施行的计划生育进行了修改,根据修改后的法规的规定,对于那些满足条件,且欲生育二胎的夫妻来说,在按照生育二胎申请书范文的格式书写申请书之后,是可以生育二胎的。

  一、可以生育二胎的法定情形:

  1、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这包括城镇居民及农村村民;

  2、经指定机构鉴定,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3、婚后一定年限(如5年)不孕(育),经指定医疗单位诊断证明为不孕(育)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4、夫妻为再婚(含一方再婚、一方初婚的情况)的,原婚子女数量满足一定条件的(通常双方子女数量之和不超过2人);

  5、夫妻双方或一方是少数民族的且满足一定条件的;

  6、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农业户籍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如偏远山区夫妻只育有一女孩的、男方在有女无儿家落户的等);

  7、夫妻一方有一定级别因公伤残的;

  8、夫妻一方从事特殊工作满足一定条件的(如持续从事矿井采掘、出海捕捞等工作5年以上等);

  9、夫妻一方或双方是特殊身份的(如农业人口的夫妻双方是烈士的独生后代、被解救回乡其被拐卖期间生育的子女不再与其共同生活的妇女等);

  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具体可以查询当地二胎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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