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借款人逃跑且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提起诉讼,通过公告送达或缺席判决追讨债务。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公告送达需在案卷中记录原因和经过。对于债务人逃跑且担保人未被追讨的情况,若债权人在债务到期后6个月内未起诉,担保人的责任免除,无需代替偿还债务。
法律分析
一、借款人跑了并且担保人没钱还如何办
1、借款人跑了并且担保人没钱的,债权人可以向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可以进行公告送达,如果在诉讼中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债务人跑了担保人怎么办
1、如果债权人在债务到期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起诉了,诉讼时效中断,担保人必须代替债务人偿还本金及合法利息,高息部分可以免除,然后向债务人追偿。
2、如果债权人在债务到期之日起6个月内没有向担保人催讨借款本金及利息,也没有向人民起诉,担保人的保证责任就免除了,不要再负担保责任,不必代替偿还债务。
拓展延伸
借款人失踪,担保人无力偿还,如何维护债权人利益?
在借款人失踪且担保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维护债权人的利益是至关重要的。首先,债权人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追究其法律责任。其次,债权人可以尽快采取措施保护债权,如查封、冻结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财产。此外,债权人可以与其他相关方合作,寻找追偿的途径,如与其他债权人联合起诉或委托专业追偿机构进行债务追收。最后,债权人应及时调整债务管理策略,降低风险,确保今后的借贷活动更加谨慎,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通过以上措施,债权人可以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利益。
结语
在借款人跑路且担保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维护债权人利益至关重要。债权人可向提起诉讼,采取公告送达等方式,确保被告接受审判。根据《民事诉讼法》,可作出缺席判决。对于债务人逃逸,担保人可根据债权人的起诉决定是否代偿。若债权人在债务到期后6个月内起诉,诉讼时效中断,担保人需代偿本金及合法利息。如债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起诉,则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应寻求法律援助,保护债权,如查封冻结财产,与他人合作追偿。同时,调整债务管理策略降低风险,确保今后借贷活动更加谨慎,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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