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分局领导的指导下,九月份以来,监督法制科积极开展了三方面的工作,顺利完成了本月的工作计划。
一是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
根据市局《关于对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进行后处理的通知》要求,对辖区内在市监督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十四家企业展开后处理工作。产品检验报告均已送达企业,并已向两家企业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敦促企业认真查找不合格原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
二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工作。
根据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的通知》要求,前往中XX、沙XX、北宅三处12家茶生产企业开展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向企业送达《落实主体责任监督检查通知书》,指导企业按要求进行自查,将各类文件分类归档,建立《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档案。在检查中发现,有两家企业生产许可证已过期。
三是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市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电线电缆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要求,对辖区内的电线电缆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生产许可证获证情况、必备生产设备条件、原材料及产品的检验仪器设备等方
面,有效的督促了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依法组织生产,提高了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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